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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过目录看变迁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马磊  发布于:2009-01-14 09:34:26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政府采购法》出台已经整整六年,六年中最能体现政府采购变迁的就是集采目录。最初的集采目录中货物类18种,到2009年增加到25种,《政府采购法》颁布的头三年中央和各地方都没有把软件纳入集采目录。直到2005年随着政府软件正版化采购的开展,软件终于进入目录,但是最初只限于操作系统、办公软件、杀毒软件这老三样,2006年之后政府部门终于意识到有更多的软件需要采购,于是加入数据库和中间件等基础软件,而到2009年软件的范畴扩大到所有的通用软件。
  
  其他产品的目录编制也更加细致、科学,这在专用目录中表现尤其突出,比如计划生育类由原来的“设备”改为“器械及设备”,地震类由“设备”改为“仪器及设备”,林业、水利由“机械设备”改为“机械仪器及设备”。这些细微的变化,很好的达到了“编细编实”目录的目的。
  
  这种细致要达成的目的是使更多的产品纳入政府采购,避免少数部门以目录未载为由拒绝政府采购。
  
  从2005年起,政策功能也成了集采目录的热门话题,各地方的采购目录都规定,对环保节能产品、自主创新产品等采购项目,要根据《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和《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优先安排采购预算,按照有关政府采购政策,实行优先采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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