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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高压细水雾消防系统项目(项目编号=NAGGZYGKZB2015(19)0727-0817)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7-27 16: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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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高压细水雾消防系统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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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高压细水雾消防系统项目
采购编号: NAGGZYGKZB2015(19)0727-0817
采购计划编号: 15B10180
采购目录: 工程类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成套生产厂家或授权代理商(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投标无效。制造商参与投标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2、系统成套产品通过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且在有效期内,并提供《型式试验检验报告》。
3、若投标人为为外地企业,须在重庆市内有稳定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人在重庆市设立售后服务机构的,须在重庆市设有分支机构且成立一年以上和售后服务人员,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最近6个月参加社保的证明原件;投标人授权在重庆市的服务机构的,须提供授权书或服务协议)。
获取投标文件的方式: (一)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招标文件于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http://www.naggzy.gov.cn)上自行下载,投递投标文件时,现场缴纳标书文件制作费。
(二)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相同,只有按规定缴纳标书文件制作费后,才具备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5年08月17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08月17日 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 2015年08月17日 14:30
采购人名称: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魏老师  何老师
电话: (023)6298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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