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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图像显示系统”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9-30 18:2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商丘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指挥中心图像显示系统”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商财采(2015)338

二、招标货物名称:指挥中心图像显示系统

包括:大屏幕显示系统、摄录系统、环境照明、扩声系统、集中控制系统;

采购预算价8237940元。

三、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不邮寄。

四、购买标书时间:2015年930日—2015年 1015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五、购买标书地点:商丘市财政局1208房间

六、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021日上午9:30投标截至。

                        2015年1021日上午9:30开标。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商丘市公安楼会议

        现场演示地点:商丘市公安局一楼大厅(投标人需在开标前一天将演    示设备安装好)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代表:商丘市公安局

    联系人:杨先生13937029925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曹先生   先生

九、联系电话:0370—2697808 

十、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必须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资质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级资质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含)及以上资格证(以上资质外省公司还须提供河南省相关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原件) 。

十一、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十二、开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质(原件开标现场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2、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以上(含)资质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一级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含)以上资质外省公司还须提供河南省相关部门出具的备案证明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2013、2014年度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原始票据;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自有设备票据或租赁合同)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相关技术人员证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承诺书;

           7、投标人须提供所投LED显示系统生产(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五年免费售后服务承诺书。

8、投标人须提供由摄录系统设备、万能解码器、网络主控键盘生产厂家对本项目实现与市公安局原平台系统的无缝对接承诺函;

9、开标时需提供由投标供应商注册地或采购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原件做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日期为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有效);

十三、中标人现场演示产品封存,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主要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商丘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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