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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财购计[013-2]号福建省永泰县第三中学LED显示屏采购项目的谈判公告招标公告-FJLQ20151021-2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7-09 00:0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永泰县第三中学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FJLQ20151021-2(2015永泰财购计[013-2]号)
2、招标项目内容:福建省永泰县第三中学LED显示屏采购项目的谈判公告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LED显示屏 其他专用设备 详见标书 1套 详见标书 福建省永泰县第三中学 叶先生13799351025 永泰县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5-07-09至2015-07-13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01-02单元601室)
5、联系人: 王小姐(购买标书)、刘小姐(项目负责人)
6、联系电话: 0591-63037991、0591-63037996 传真: 0591-63037996
   公司网址: http://www.fjlqzb.com E-mail: fjlqzb888@126.com
7、投标人资格: (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供应商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报价代表应执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若为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可不需此件,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供应商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8)供应商生产、经销投标货物或服务的其他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资格。如有,需提供相关证明。(如:投标产品的3C认证证书等); 9)投标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需提供相关证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2)、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说明中“3.合格的供应商”。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8、投标截标时间: 2015-07-16 09:30:00(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 2015-07-16 09:30: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208号晓康苑北楼01-02单元601室)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鼓楼支行
    开户名称: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1402 0232 0960 0058 290  
福建立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201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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