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大屏嶂森林公园垃圾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大屏嶂森林公园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莞市大屏嶂森林公园垃圾清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莞市大屏嶂森林公园垃圾清运项目
项目编号:东采公〔2015〕171号
一、招标项目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 项目内容: 对东莞市大屏嶂森林公园所属中心区域范围内固定垃圾收集点每日的垃圾进行运输与清理。(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 合同期: 24个月;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2. 投标人必须具有地级市或以上业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3. 投标人近三年内有受到各级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5. 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备注: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5年05月07日 09:00 至 2015年05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售后不退(本项目不办理邮购)。 售标书处电话:0769-21666364, 联系人:詹小姐。 说明:1、投标人如果没有在东莞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6)资质证书,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的彩色扫描PDF电子版文件。已注册的投标人须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自行携带U盘拷贝示意图。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5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5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三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永昌
项目联系电话:0769-2241290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大屏嶂森林公园
采购人地址:东莞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先生0769-879036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永昌0769-22412909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