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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购置公安自助服务终端设备项目(治安户政业务部分)采购项目重新启动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3-25 09:5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4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项目名称: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购置公安自助服务终端设备项目(治安户政业务部分),项目编号:0612-1641T0510135)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项目实际情况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公开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二节“须知”——第七点“评审方法”——49.量化评审内容——49.1技术部分变更如下:

原文描述:

序号

评审细则

5

涉及公安人口信息、身份证系统研发技术证明文件

提供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1份0.5份,最高5分,以上须提供原件现场核验。

5

6

涉及二代居民身份证指纹采集研发技术证明文件

提供指纹信息软件著作权,1份2.5分,最高5分,以上须提供原件现场核验。

5

现变更为:

序号

评审细则

5

涉及公安人口信息、身份证系统研发技术证明文件

提供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著作权、专利、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每提供一份证书得0.5分,最高5分,以上须提供原件现场核验。

5

6

涉及二代居民身份证指纹采集研发技术证明文件

提供指纹信息软件著作权、专利、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证书,每提供一份证书得1分,最高5分,以上须提供原件现场核验。

5

 

二、《公开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二节“须知”——第七点“评审方法”——49.量化评审内容——49.2商务部分变更如下:

原文描述:

序号

评分项

评审细则

满分值

4

企业资质证书及相关证书

1)  软件研发能力证明:提供国际软件产品的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证书三级(含)或以上的,得3分。

2)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能力和水平证明: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二级(含)或以上的,得3分。

3)  安全体系证明:提供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得3分。

4)  环境管理体系证明:提供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3分。

注: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验,未提供的不得分。

12

5

同类项目业绩

1)投标人从2012年至今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含)或以上的项目,每提供一项业绩合同,得1分,最高得3分。

2)具有广东公安省级人口或指纹类应用系统建设案例的,一项得2分,最高6分。

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核验。

9

现变更为:

序号

评分项

评审细则

满分值

4

企业资质证书及相关证书

软件研发能力证明:

1)获得CMMI5认证的,得5分;

2)获得CMMI3认证的,得3分;

3)获得软件企业认证书的,得1分;

此部分最高累计得5分。

注: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验,未提供的不得分。

12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能力和水平证明:

提供“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二级(含)或以上的,得3分。

注: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验,未提供的不得分。

安全体系证明:提供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的,得2分。

环境管理体系证明:提供企业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得2分。

注: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验,未提供的不得分。

5

同类项目业绩

投标人从2012年至今已完成的人口或指纹信息类的单项合同金额:100500万元(不含)的项目,每提供一项业绩合同,得0.5分;

500万元()或以上的项目,每提供一项业绩合同,得1分;此部分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核验。

9

具有广东公安省级人口或指纹类应用系统建设案例的,一项得2分,最高6分。

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现场核验。

 

三、本项目的报名时间和开标时间作相应延长,具体变更如下:

原文描述:

现变更为: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3月4日至2016年3月1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3月25至2016年4月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3月24日北京时间上午09:00 至09:30截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14日北京时间上午09:00 至09:30截止。

十、开标时间:2016 年3月24日09时30分。

十、开标时间:2016 年4月14日09时30分。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3月4日至2016年3月10日止。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3月25日至2016年3月31日止。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2016年3月15日17时前交纳到账。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须在2016年4月5日17时前交纳到账。

 

四、原已登记报名的投标人,报名继续有效,无须重新登记报名。

五、本项目《公开招标文件》中所有涉及以上内容之处均作相应的变更,其它内容保持不变。

 

六、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48号华美大厦10楼

联系人 :李工 、缪工       联系电话 : 0757-83126109、83126108

传真:0757-83126109  邮编:528000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757-83126108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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