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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安局城市社会公共安全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超算中心万兆接入公安网光纤链路、机动车防控智能感知传输链路(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7-14 16:2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委托,就深圳市公安局所需城市社会公共安全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超算中心万兆接入公安网光纤链路、机动车防控智能感知传输链路(重新招标)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服务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  OTC1511207

2、项目名称:  深圳市公安局城市社会公共安全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超算中心万兆接入公安网光纤链路、机动车防控智能感知传输链路(重新招标)

3招标内容  城市社会公共安全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超算中心万兆接入公安网光纤链路、机动车防控智能感知传输链路                                                             数量: 一项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50714日至20150721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AH座。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现场集中踏勘时间及地点(如投标人不进行现场踏勘,视为了解现场):自行踏勘。

7、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5072117:00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072909:30(星期三)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9、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AH座。

10、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或经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授权的分公司,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分公司参与投标须提供分公司/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分公司公章,原件备查)及其所属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法人组织所出具的授权书或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分公司公章,原件备查)。该等情形下的授权文件/承诺文件的内容应当明确包括:其所属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法人组织所出具的表明对该公司参加的投标活动所引起的及或相关的任何及/或所有责任,还包括但不限于相关合同所引起或相关的一切责任,均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承担连带责任。无论该等授权或承诺文件是否存在瑕疵均视为该集团、总公司或母公司等应当承担上述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2年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最近三年内(自2012年以来)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经办人需提供如下文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人:   刘海霞、陶琛、张震

联系电话:   075582949789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sotc@163.com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AH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号:   8124828297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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