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海县公安局 “执法办案闭环管控平台”和跃龙派出所办案功能区智能化物联网配套改造项目的采购公告
宁海县公安局 “执法办案闭环管控平台”和跃龙派出所办案功能区智能化物联网配套改造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5-06-23 | |
一、采购人:宁海县公安局 二、项目名称:宁海县公安局“执法办案闭环管控平台”和跃龙派出所办案功能区智能化物联网配套改造项目 三、项目编号:NHZFCG-D2015005 四、采购项目内容 品目一:宁海县公安局“执法办案闭环管控平台”项目 品目二:跃龙派出所办案功能区智能化物联网配套改造项目 五、拟定供应商名称:杭州威灿科技有限公司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七、理由:宁海县公安局“执法办案闭环管控平台”和“跃龙派出所办案功能区智能化物联网配套改造工程”两个项目包含软件开发、硬件集成、物联网技术支持和办案区房屋结构改造等诸多内容,且均与公安执法办案系统紧密关联配套,而办案系统是公安执法信息化建设核心平台,涉及公安机关内部秘密,内容多,功能复杂,对系统的稳定性、安全性、易用性要求高,所以必须由一家精通公安业务又有公安应用软件开发经验、拥有房屋改造建设经验,同时熟练掌握声像视听布线技术、具有物联网及工业自动化设计能力的公司独家承担本改造工程,通过一般的招标方式难以实现以上目标。杭州威灿科技有限公司系目前我省智能化办案设备的独家研发生产供应商,且该公司掌握并能调用本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中所必须的浙江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业务数据、电子签章技术等。综上,决定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八、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意见。 九、特别提醒:供应商须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站点(http://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发成交通知书。 十、其他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23日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或扫描件,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内容不符、日期少于上述时间的,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告知函”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查询预约电话:0574-83555214、83555215。 十一、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点: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六楼 联系人:陈伟霖 联系电话:0574-65131838、65131832 传真号码:0574-65131838、65131832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6月23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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