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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金关工程二期物联网应用数据交换平台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1-19 16: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海关金关工程二期物联网应用数据交换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5C260HG260F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关金关工程二期物联网应用数据交换平台采购

三、采购预算:562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为保障金关工程二期物联网应用试点项目中车辆在途监控系统、智能卡口系统等在广东地区海关顺利推广,同时满足深化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广东自贸试验区及单一窗口等重点项目建设要求,满足外网(与海关内网连接的电子口岸专网、互联网、外单位专线直联等网络)数据、尤其是物联网数据安全交换的迫切需求,在广东地区海关推广安全智能锁及安全智能锁阅读器的基础上,通过搭建数据交换平台使物联网前端设备采集到的数据得以传输至后台应用系统,同时将后台系统指令顺利下达至前端设备,实现物流监控的智能识别,并开发配套的外部设备检测模拟系统,为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智能锁、安全智能锁阅读器等外部设备提供软件模拟检测依据,使海关物联网前端设备实现互联互通。

本项目实施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

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备选方案。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 投标人为分公司或其他分支机构的(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须提供上级法人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 投标人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119起至2015年1126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 810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11日 14: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06

九、开标时间:2015年1211日 14: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06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03260元。

十二、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根据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相关政策的精神,本项目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使用融资担保手段,融资担保的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约定的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洽谈,或直接与有关金融机构联系洽谈。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龙先生采购人联系人:安先生

电话:6279 1635电话:

传真:8317 7411传真:

联系地址:越华路118号之一 810室联系地址:

邮编:510030邮编:

    QQ:2946594233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19

采购文件公示及投标参考格式.rar 


 

采购文件公示及本公告期限:2015年1119起至2015年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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