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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发布微功率无线电管理意见稿 为物联网安全护航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舒文琼  发布于:2018-01-17 09:25:54  来源:通信世界全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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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2月13日,工信部发布《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发射设备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要求》)。文件一经发布,即在业内掀起轩然大波,其影响持续发酵到了现在。
 
  该《要求》对6个频段的使用规则进行了详细说明。其中在业界引发争论的,是关于470-510MHz频段作为民用无线电计量仪表使用的规定,与2005年版本的《要求》相比,新版本增加了“限单频点使用,不能用于组网应用”的要求。
 
  受访专家认为,工信部严格管理,是为了确保物联网的安全可靠。因为目前在470-510MHz频段部署的物联网应用无论业务范围还是组网规模都在快速扩张,而现有的频谱使用规定已经无法满足物联网的安全需求。
 
  频段为广电所有,亦可用于两大场景
 
  理清470-510MHz频段的所属权是分析问题的前提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该段频率是电视广播频率,主业务是广播。在电视数字化改造后,470-566MHz本来可以释放出来,但由于种种原因仍为广电所有。当然,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也可使用于无线传声器和民用计量仪表。
 
  在2005年出台的《要求》中,已经出现了上述两大用途。由于中国没有专门的ISM频段,470-510MHz频率又可用作民用计量仪表,因此FSK、GFSK、LoRa、非授权频谱NB-IoT、ZigBee等领域的很多企业选择了在此范围部署物联网,Lora企业尤其甚众。
 
  而国家对于这一频段的使用要求是比较宽松的。例如,根据201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微功率短距离设备无需办理频率使用、台站设置和设备型号核准许可。
 
  宽松的政策规定,加之Lora本身在功耗、成本等方面优势突出,使得Lora近几年快速发展,目前已有几百家企业在470-510MHz频段提供抄表、计量、监控等业务。
 
  但是与宽松政策相伴的,是频段使用缺乏有力保障。例如,201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规定了“微功率短距离设备不能干扰其他依法开展的无线电业务,也不能提出免受其他无线电业务有害干扰的保护要求。”这就意味着频谱干扰在所难免,而遇到频谱干扰时只能通过协商解决。
 
  频谱专家何廷润向记者表示,如果物联网感知端延用原有微功率频谱,采用技术及安全责任自负的方式,那么物联网的实际应用范围将大幅缩水。
 
  这不是危言耸听。众多企业沿用非物联网环境下的微功率应用频率,使得物联网从基站到感知端的频谱及环境都没有保障。而物联网感知端是微功率环境,既无外部给予的频率保障,更无微功率环境下无线电安全手段的保障。这正是物联网安全系统中容易被忽视的现状。

  规模日益扩大,安全成隐忧
 
  伴随着2017年NB-IoT轰轰烈烈的起步,以及业界对NB-IoT与eMTC技术对比的争论不休,目前业界对于物联网的关注点都聚焦在了网络体系、技术、应用上,而忽略了感知端的安全保障。
 
  不在聚光灯之下的470-510MHz频段物联网应用则潜滋暗长,据悉目前470-510MHz频段的物联网组网,有的已经超出了2005年版本《要求》的设定。
 
  例如,《要求》规定,需要满足传输数据时才能用于无线计量仪表,但现在很多应用已超出了这个范围;《要求》提出发射功率限值为50mW(e.r.p),但现在很多实际应用已经过界。
 
  电磁环境是需要保护和管理的,微功率设备也是需要管理的,但是现在出现了过界使用的情况。2005年的《要求》考虑到了无线电测量仪表的使用,是按照保护这种条件下的电磁环境条件制定的要求,而后来的组网应用和扩大范围应用超出了范围,不受控。受访专家分析,为保护主业务和各项次要业务应用的电磁环境,此次《要求》增加了“不能组网应用”的规定。
 
  当然,《要求》出台后,Lora阵营受挫,NB-IoT则获得利好,可谓“有人欢喜有人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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