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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2017年度网络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1-11 09: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2017年度网络设备维保服务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ZJJC-20151102001

3.    招标人名称: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招标人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8

5.    招标人联系电话:010-88308760

6.    本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7.    本次招标工作内容:

国家开发银行整体网络系统,包括总行及国内一及分支机构的网络设备。具体服务包括:

124*7*4备件快速更换维护支持服务;

28*7*NCD备件快速更换维护支持服务

3)第三方备件快速更换维护支持服务

4)其他增值服务等,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服务需求。

8.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8.1  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8.2  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或服务(占本项目产品数量80%以上)不是投标人自己生产的,投标人应具有所投产品或服务的金牌代理或总代理代理资质或原厂商出具的正式授权,提供代理资质证书或授权书等证明材料。

8.3  投标人需提供至少两个近三年内类似项目维保服务案例,案例金额不低于600万元(含)人民币,提供合同首页、金额页、签章页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8.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财务年审报告等证明材料,成立不满3年的出具银行资信证明。

8.5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记录,提供近1-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8.6  投标人所投项目人员应当为投标人合法正式员工,并提供项目人员社保记录证明材料。

8.7  投标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应提供相关书面声明材料。

8.8  投标人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8.9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8.10  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8.11  接受委托参与前期咨询等项目实施相关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12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8.13       投标人应承诺本项目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取得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服务承诺,并出具相关承诺性文件。

8.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人提交的上述内容应客观、属实,且与采购项目投标人主体一致。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对上述文件进行核查,发现有不实之处并经查实后,评审委员会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且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9.    招标文件购买:

投标人请于20151111日至11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10、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资料:

10.1 投标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0.2经办人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招标代理机构: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五栋大楼C502

业务联系人:徐丽娜/杨蓓欣

电话: 88395155/75/76-8059/8010

传真: 88393537

电子邮件:zbb@zjj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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