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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贵阳市国家税务局网络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7-01-09 14: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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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贵州省贵阳市国家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网络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网络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5200000000007454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朝璜

项目联系电话:0851-8690009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贵州省贵阳市国家税务局

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

联系方式:王朝璜 0851-869000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贵州东旭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福丽 0851-85756628

代理机构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南路麒龙CBD?中心B1座20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3.1综合大楼采用高清视频监控系统,在走道、大厅、电梯厅、停车场、发票库房、室外大门口、室外停车场及其通道等容易出现安全隐患的地方设置高清网络摄像机,大厅设置高清快球摄像机和拾音器。整个大楼共需高清摄像机300只。监控系统视频图像采用集中存储分散管理方式。并建立3*4的液晶拼接电视墙显示大楼内的视频图像。建立监控系统传输主干系统,方便大楼视频信号等各种信号互联互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2大楼-2层至27层数据、语音、视频通讯竖向主干光纤及线缆布放,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条件的,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资质特定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工程资格备案A类资质。投标人提供视频监控系统厂商出具的项目授权书和项目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1月10日 09:00 至 2017年01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网站上下载(交易中心电话:0851-8309675,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sggzyjyzx.cn/)。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在网站上下载(交易中心电话:0851-8309675,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sggzyjyzx.cn/。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14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2月14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贵阳市遵义路65号,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落实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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