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教育城域网3所接入学校网络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6-28 12: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的委托,对“郑东新区教育城域网3所接入学校网络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质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教育城域网3所接入学校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郑东财公开(2016)18号
1.3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内容为郑东新区教育城域网郑东新区外国语中学、聚源路小学、聚源路小学西校区三所接入学校的网络相关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含校园网内综合布线,并取得相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4采购预算价:151万元
1.5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已落实
1.6工期要求:45日历天
二、投标资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具备下列条件:
2.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可直接参与投标,也可将其资格授予河南本地分公司(以政府部门颁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为准)使用参与投标,但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资格授权文件;
2.6具有企业注册地区及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时间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事项
3.1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3.1.1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件;
3.1.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1.3类似项目业绩;
3.1.4企业注册地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5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页;
3.1.6提供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的财务报表;
3.1.7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证明(社保资金交付凭证或单位员工社保证明)
3.1.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3.1.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⑴、上述3.1.1~3.1.8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⑵、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⑶、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3.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7月4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一部303房间参加报名(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八、联系方式
8.1 招 标 人: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8.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
邮政编码:450006
联 系 人:白 桦、郑蒙蒙
联系电话及传真:0371-68865980
电子信箱:xdzx006@126.com.
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教育城域网3所接入学校网络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编号:郑东财公开(2016)18号
1.3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内容为郑东新区教育城域网郑东新区外国语中学、聚源路小学、聚源路小学西校区三所接入学校的网络相关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含校园网内综合布线,并取得相关部门验收,交付使用以及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4采购预算价:151万元
1.5资金来源:上级补助资金,已落实
1.6工期要求:45日历天
二、投标资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具备下列条件:
2.1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5具备合格投标人资格的公司可直接参与投标,也可将其资格授予河南本地分公司(以政府部门颁发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为准)使用参与投标,但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资格授权文件;
2.6具有企业注册地区及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时间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事项
3.1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3.1.1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件;
3.1.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1.3类似项目业绩;
3.1.4企业注册地区级或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1.5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页;
3.1.6提供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近期的财务报表;
3.1.7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证明(社保资金交付凭证或单位员工社保证明)
3.1.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企业公章);
3.1.9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相关资料。
备注:⑴、上述3.1.1~3.1.8款应根据“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⑵、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⑶、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3.2 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6年6月28日至2016年7月4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到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一部303房间参加报名(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八、联系方式
8.1 招 标 人: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8.2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
邮政编码:450006
联 系 人:白 桦、郑蒙蒙
联系电话及传真:0371-68865980
电子信箱:xdzx006@126.com.
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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