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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支付系统CCPC网络设备更新试点项目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1-20 15: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代理组织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支付系统CCPC网络设备更新试点项目设备采购的招标工作。现邀请有诚意且满足基本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支付系统CCPC网络设备更新试点项目网络系统设备采购(招标编号:JITC-1605WI0066

二、项目简介

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主要由国家处理中心(NPC)、应急国家处理中心(应急NPC)和全国32个城市处理中心(CCPC)组成。2009年,清算总中心完成了全国CCPC网络设备的更新改造工作,随着各CCPC网络设备使用年限的增长,设备故障率逐年上升,不利于系统的稳定运行。为此,招标方计划对网络设备进行更新改造。

为稳妥推进设备更新改造工作,招标方计划建设两套测试环境并先行在两个CCPC进行试点。试点上线运行半年内,如果没有发生设备软硬件故障并通过项目验收,视为试点成功。试点成功后,将沿用试点项目采购的设备品牌和型号,推广到全国所有CCPC

三、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  投标人须在投标人所在国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的状态,且在连续三年里没有骗取中标和重大的质量问题

2)  合格货源国限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和地区。

3)  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所需主要产品(交换机路由器)的设备制造商。

4)  投标人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函(包括原厂安装调试服务、试运行期间的原厂技术支持服务、质保期内原厂技术支持及售后服务、质保期内原厂维修服务、质保期内原厂软件升级服务等)。

5)  投标人须提供自设备安装、加电测试合格后第二日起至少72个月内的备品备件服务承诺函。

6)  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8)  投标人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

发售时间:从2016120日起至2016127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方式:在www.jitc.cn平台免费注册(技术支持电话:400 052 2008),并在电汇本项目招标文件费用并上传至www.jitc.cn平台后,上传的电汇底单上请注明本项目招标编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价:500元人民币

五、招标文件澄清要求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61281200

递交地点: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联系人:孙烨  叶逢春  宋航

联系电话:025-83240905  83301084

电子邮箱:611zxf@163.com

、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224100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和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18号华融大厦宾馆二楼1号会议室。

 

招标代理:江苏省国际招标公司

地址:南京市西康路7611

邮政编码:210024

联系人: 孙烨  叶逢春  宋航

联系电话:025-83240905  83301084

传真:025-83240905

电子邮件:611zxf@163.com

开户银行(人民币):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江苏路支行

帐号(人民币):7321810182600023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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