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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共自行车网络通信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2-15 09:3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共自行车网络通信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共自行车网络通信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FJHMY-G-2015(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淋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88358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州市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上下店路3号公交停车场内

联系方式:陈继凯/189050105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淋/0591-8888358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楼13层1301-03办公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GSM,TD-LTE、FDD-LTE制式网络的境内通信运营商或是分公司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若分公司参加投标的应取得福建省总公司允许分公司参与投标的有效授权,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公司参与投标)【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i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场所的产地的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ii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具有履行本合同的不少于2名(含2名)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6)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7)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证业务覆盖范围为福州市;(8)本项目各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2月15日 08:30 至 2015年12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楼13层1301-03办公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1月05日 09:15

五、开标时间:2016年01月05日 09:15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路东二环泰禾广场7#楼13层1301-03办公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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