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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数据备份系统及网络视频平台升级改造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2-14 16: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数据备份系统及网络视频平台升级改造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数据备份系统及网络视频平台升级改造

二、采购项目编号:GCCG2015-50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服务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算金额

A包

数据备份系统

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产品生产厂家须通过ISO9001、ISO14001、ISO27001、ISO20000、GB/T28001、国家信息安全测评“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证书(安全工程类)认证”;

3、供应商须在采购人所在地具有完善和及时的售后服务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的产品必须能和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备份一体机实现双向备份;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万元

B包

网络视频平台升级改造

供应商除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供应商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持有合法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经销代理商,网络视频设备必须和莱芜市中级人民法院设备实现互联互通,无缝对接;

3、网络视频设备必须支持双网切换,支持不同网段之间互相访问;

4、投标商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一级资质,须在采购人所在地具有完善和及时的售后服务能力;

5、具有提供货物及安装调试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8万元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5年12月14日08:00至2015年12月21日16: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莱芜市天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01室(地址:莱芜市汶源东大街82号)

3、方式: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派人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B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原件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保证所提供的证件的真实性、合法性。

(上述资料需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简单装订)

4、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300元/包;  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莱芜市钢城区人民法院

地址:莱芜市钢城区府前大街30号

联系人:王庆国         联系方式: 0634-6880627

2、采购代理机构:莱芜市天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莱芜市汶源东大街82号

联系人:赵强           联系方式:15725165319       电子邮箱:lwdhh@126.com

  

                                                  发布人:莱芜市天平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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