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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林市实验小学、 虎林市伟光乡中心学校、虎林市东诚镇中心学校虎林市实验小学、虎林市伟光乡中心学校、虎林市东诚镇中心学校电子设备及计算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1-09 17: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虎林市实验小学、 虎林市伟光乡中心学校、虎林市东诚镇中心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虎林市实验小学、虎林市伟光乡中心学校、虎林市东诚镇中心学校电子设备及计算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虎林市实验小学、虎林市伟光乡中心学校、虎林市东诚镇中心学校电子设备及计算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XDC2015G07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62805-808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虎林市实验小学、 虎林市伟光乡中心学校、虎林市东诚镇中心学校

地址:虎林市实验小学、虎林市伟光乡中心学校、虎林市东诚镇中心学校

联系方式:宋广华0467-58234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栾先生0451-82362805-8083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虎林市实验小学、虎林市伟光乡中心学校、虎林市东诚镇中心学校电子设备及计算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虎林市实验小学、虎林市伟光乡中心学校、虎林市虎林市东诚镇中心学校的委托,对虎林市实验小学、虎林市伟光乡中心学校、虎林市东诚镇中心学校、电子设备及计算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虎林市实验小学、虎林市伟光乡中心学校、虎林市东诚镇中心学校电子设备及计算机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ZXDC2015G077

3.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96.00万元)

4. 采购内容:电子设备及计算机的采购

5. 划分标段:划分为1个标段

6. 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后15日内。

7. 交货地点:虎林市实验小学、虎林市伟光乡中心学校、虎林市东诚镇中心学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A、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合法企业,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并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本次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之内。

B、投标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如果生产厂商投标,则不得授权给任何经销商前来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活动并提供生产厂商证明;如果经销商投标,则必须取得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经销授权。

3.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

三、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1.投标申请人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所需的材料、法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及其企业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前最近三个月)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015年11月09日至2015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节假日除外)到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按相关文件执行,售出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星期一)9时00分

2.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0日(星期一)9时00分

3.开标地点: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开标大厅)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采购单位:虎林市实验小学

          虎林市伟光乡中心学校

          虎林市东诚镇中心学校

联系人:宋广华

电话:0467-5823407

采购代理机构:正信伟业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项目联系人:栾先生

电话:0451-82362805-8083

传真:0451-82362802

邮政编码:150090

 

2015年11月09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2.本次招标项目资质要求:A、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合法企业,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并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本次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之内。B、投标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如果生产厂商投标,则不得授权给任何经销商前来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活动并提供生产厂商证明;如果经销商投标,则必须取得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经销授权。3.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人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09日 09:00 至 2015年11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0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登记合格者方能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17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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