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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结余资金采购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0-23 09: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委托,对驻马店市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结余资金采购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15】217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包号

A包

B包

品名

单位

数量

数量

台式计算机

1019

1000

笔记本电脑

 

179

控制价(万元):

458

535

备注

泌阳县、汝南县、驿城区

上蔡县(台)、驿城区(本)、遂平县(本)

注:本项目共分个标包,投标人可参加所有货物的投标,也可只参加其中一标包(或几标包)货物的投标。但不得将一标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评标与定标以标包为单位。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设备或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 必须采购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设备或产品;采购台式计算机,投标产品性能参数必须与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附件所列性能参数一致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必须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政府机关采购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3.3  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便携式计算机)主要货物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如果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3.4 其他特定条件

3.4.1投标产品必须是经过河南省教育厅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企业生产的产品;

3.4.2 投标人所投产品不是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时,必须提供该产品生产企业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授权人须在授权书相应栏内注明授权产品品牌及型号)

3.4.3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河南省教育厅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3.4.4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以来相同或类似的政府采购项目(5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发票存根或银行盖章的转账凭证)。

3.4.5投标人所投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便携式计算机)必须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当期《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开  标  时  以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http://www.ccgp.gov.cn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网  站(http://www.hzs.ndrc.gov.cn)和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www.cqc.com.cn)公布的为准,投标人须提供属于该目录内产品的证明材料);

3.4.6售后服务:详见招标需求

4.领取招标文件的要求

4.1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3日至2015年1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 12:00时 ,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

4.2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室。

4.3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免费领取招标文件(可携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4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电话:0396- 2609258  

5.投标保证金

A包人民币90000元, B包人民币10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转账时必须按下面提供的开户名的全称填写,否则,造成误转或退回的责任自负。然后持银行转账凭证到驻马店市财政局一楼东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查询到帐后,投标人应再持到账凭证到驻马店市文明路 1388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 室开具收据,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代理机构开户名: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

帐  号:501011904824012999424

行  号:313511001019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1月17日上午10: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功能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1月17日上午10:00时在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多功能厅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396-2677388            

代理机构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396-2609225          

10.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6-  2610822    

驻马店市监察局   联系电话:0396-  2609226    

驻马店市审计局   联系电话:0396-  3668820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第二章  招标需求

项目名称: 驻马店市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结余资金采购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项目 

一、 分包一览表      

包号

A包

B包

品名

单位

数量

数量

台式计算机

1019

1000

笔记本电脑

 

179

控制价(万元):

458

535

备注

泌阳县、汝南县、驿城区

上蔡县(台)、驿城区(本)、遂平县(本)

二、技术需求

序号

货物

名称

数量

单位

功能、性能及技术指标

1

台式计算机

详见分包一览表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教师办公

辅助功能: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

1、CPU:四核,主频3.5GHz及以上;DDR3内存,容量≥4GB,频率≥1600MHz;硬盘容量≥1000GB(7200转,SATA3);DVD-RW光驱;独立显卡,DDR3显存(容量≥2GB,频率≥1600MHz,位宽≥128bit);立式机箱,自适应交流电源供应器(功率≥200W);≥19寸LED宽屏液晶显示器;防水、抗菌键盘,光电鼠标;配双声道有源音箱(不失真功率≥30W,频率响应20Hz-20KHz,信噪比≥80dB);

2、预装正版中文操作系统;

3、所投产品须通过3C认证

4、所投产品须为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的产品型号,且须该清单附件所列性能参数完全一致

5、通过具备相应资质的质检机构的MTBF认证,平均无故障时间≥30万小时;

6、在主机箱和显示器边框醒目位置印制 “驻马店市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字样。

次要技术指标:

2

笔记本电脑

详见分包一览表

功能要求

必要功能:教师办公

辅助功能:

性能及技术指标

主要技术指标:

1、CPU:intel 酷睿 i5(第四代)系列,双核心、四线程及以上,主频≥1.6GHz,缓存≥3MB,热设计功耗(TDP)≤20W;内存:容量≥4G;显卡:独立显卡,显存≥2GB,支持双显卡切换;硬盘:容量≥500GB的SATA硬盘+不小于16GB的SSD硬盘,具备主动式硬盘保护系统;预装正版中文操作系统;配备DVD-RW光驱;≥14英寸超薄液晶显示屏(LED背光防眩光);内置高清摄像头、阵列式麦克风、指纹识别设备;配备排水型防泼溅键盘、光电鼠标;内置802.11 BGN 1x1无线网卡、蓝牙设备;具备不少于2个USB3.0接口、不少于2个USB2.0接口(其中1个Power USB),有HDMI高清接口、VGA接口、耳机输出/麦克输入、Combo接口、电脑安全锁孔、RJ45网口、电源接口,多合一读卡器;机身重量≤2.0公斤。

2、所投产品须通过3C认证;

3、所投产品须为当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的产品;

4、在外壳合适位置印制或雕刻“驻马店市薄弱学校改造项目”字样。

次要技术指标:

质量标准

对以上产品的要求为满足采购人所需产品的最低要求,非唯一指定要求,如有与某产品的指标或参数描述相同,并非特指,仅为产品综合性能、档次、水平的参照,投标供应商应以不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性能、档次、技术的产品参与投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台式计算机产品包含上述主要技术参数的详细技术参数,各项参数必须准确描述精确表达,不得出现模棱两可的表述;若投标产品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技术参数表述含混不清,其投标将被拒绝;未注明规格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相关要求。

验收条件及标准

中标人在与市教育局、有关县区教体局签订合同后50日内向有关项目学校完成供货并确保所有设备能够正常使用;中标人所供货物必须经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抽检合格并提供检验报告。

验收方法及方案

中标人向县区教体局提出验收申请,由县区教体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驻马店市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结余资金采购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验收单》。

三、商务要求

质保期

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执行国家规定,没有规定的原则上不少于12个月,2年免费维修,终身维修。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1、中标人负责在合同签订后50日内将货物分运至各项目学校。

2、提供一套完整的中文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保养手册、安装手册、产品合格证等。

3、中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安装的任何零配件,必须是其原设备厂家生产的。

4、中标人对其售出的产品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产品存在缺陷的应给予免费更换。

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50日内。

地点:有关县区项目学校。

付款方式

货物送至项目学校,经县区教体局验收合格后,由县区财政局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0%,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12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按违约处理,违约金从余款中扣除;县区教体局验收合格之日起正常运行满12个月后由县区财政局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10%余款。

申请付款时必须提交以下文件和资料:

1、正规商业发票;

2、资金支付申请书;

3、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报告;

4、由县区教体局签字盖章的《驻马店市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结余资金采购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验收单》原件。

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24小时内。

四、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理由

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1投标产品必须是经过河南省教育厅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合格的企业生产的产品;

1.2 投标人所投产品不是本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时,必须提供该产品生产企业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授权人须在授权书相应栏内注明授权产品品牌及型号)

1.3 资格预审结果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我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结果的通知》(教基一〔2012〕446号);

1.4 开标时投标人还必须提供以下证书(或文件):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河南省教育厅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教学装备类项目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复印件(须产品生产企业加盖公章)

1.5投标人须提供2012年以来相同或类似的政府采购项目(50万元及以上)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以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发票存根或银行盖章的转账凭证)。

2、样品:中标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提供与投标产品一致的样品一套(所有产品,数量均为1),样品经检测不合格的不予签订合同。样品将被封存(不再退回),作为验收依据。

3、履约保证金:

3.1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总额的10%。

3.2  中标人按规定的时间、质量要求完成供货,则履约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如在供货过程中未按招标文件和合同要求供货,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则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供货任务,每逾期1天,则扣1%履约保证金,扣完为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每个投标人可投标其中一个包,也可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包,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包。如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包中通过评标委员会评审排名均为第一名的,则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其中标控制价最大的包。

6、所投产品的配置(参数)必须是唯一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有专门规定的除外),不得有选择性配置(参数),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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