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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城市公安局、韩城职中韩城市公安局及韩城职中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3-22 16:1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韩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韩城市公安局、韩城职中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韩城市公安局及韩城职中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韩城市公安局及韩城职中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ZC2016-11-H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博健

项目联系电话:0913833492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韩城市公安局、韩城职中

地址:陕西省韩城市新城区

联系方式:雷科长13309133217 、王校长133253303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韩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博健 联系方式:0913-8334922

代理机构地址: 韩城市太史大街财政局办公楼三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韩城市公安局及韩城职中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韩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韩城市公安局及韩城职中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韩城市公安局及韩城职中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韩城市公安局及韩城职中台式计算机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CZC2016-11-H

三、采购人名称:韩城市公安局、韩城职中

        址:陕西省韩城市新城区

联系方式:13309133217 (雷科长)

13325330355 (王校长)

四、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韩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址:韩城市太史大街财政局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李博健    联系方式:0913-8334922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采购内容:台式计算机

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自用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一包:405000

                    二包:670000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不须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

3、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原件、详细中文参数证明函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投标产品必须属于财政部最新颁布的第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并提供投标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和第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台式计算机性能参数》中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并标明产品所在位置,加盖报价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

5、供应商须提供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集中采购机构出具的询价保证金交纳收据;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上1-2资质原件及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七、招标文件领取:

1、时间:2016322日至2016329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地点:韩城市财政局办公楼三楼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 412日下午14:30

2、开标时间:2016412日下午14:30

3、投标开标地点:韩城市财政局办公楼七楼政府采购评标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

保证金交纳方式:以转账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名:韩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工行韩城市支行

    号:2605042509200215589

用途栏注明: 保证金

 

 

 

 

                                                             韩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322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不须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3、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原件、详细中文参数证明函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4、投标产品必须属于财政部最新颁布的第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并提供投标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和第十九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台式计算机性能参数》中产品所在页的复印件并标明产品所在位置,加盖报价人公章,作为证明材料;5、供应商须提供当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以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提供集中采购机构出具的询价保证金交纳收据;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3日 08:00 至 2016年03月2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韩城市太史大街财政局办公楼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韩城市太史大街财政局办公楼三楼采购中心办公室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2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2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韩城市财政局办公楼七楼政府采购评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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