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IT网_IT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惠水县职校计算机实训、护理专业实训、汽车维修实训设备(二次招标)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3-09 14:5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1、项目名称:惠水县职校计算机实训、护理专业实训、汽车维修实训设备(二次招标)
  • 2、项目编号:DJZB[2015]-F889
  • 3、项目序列号:DJZB[2015]-F889
  • 4、项目联系人:冯令闻
  • 5、项目联系电话:0851-85860542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备注 A 电子商务及计算机实训设备 一批 46万元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460,000元
    •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按合同约定,2016年4月30日之前必须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
    •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样品陈列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展示位置。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可以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加入供应商库。财政部门不得对供应商申请入库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利用供应商库进行地区和行业封锁。目前,贵州省尚未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的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有效合法的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注:以上材料开标时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同时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开标时提供的资料不齐或因材料无效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03-09 09:00:00至2016-03-17 16:3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 (4)投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6-03-29 14: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03-29 14:30:00
  • 12、开标地点: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8,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6-03-09 09:00:00至2016-03-28 10:0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依据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定缴纳。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都匀分行桥城支行
      • 帐  号:2405040129200043639
  • 14、PPP项目:
  • 15、采购人名称:惠水县教育局
    •   联系地址: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和平镇政府大院134号
    •   项目联系人: 肖先生
    •   联系电话: 13765485333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德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贵阳市中华中路80号泰联大厦A栋16-7
    •   项目联系人: 冯令闻
    •   联系电话: 0851-85860542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附件:
  •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