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漳浦县中小学校网络计算机教室系统集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漳浦县教育局委托,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对漳浦县中小学校网络计算机教室系统集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的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FJGCZZ-G-2015-059 批复号:[2015]浦财计(0251号)
2、项目名称:漳浦县中小学校网络计算机教室系统集成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货物)名称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1 | 1-1 | 商用计算机 (学生机) | 教学 | 1956台 | 1、CPU G3250双核或以上,主频≥3.2G,三级缓存≥3M; 2、主板≥H81或以上, PCI主板芯片或更优,集成网络同传及还原功能; |
1-2 | 商用计算机 (教师机) | 143台 | 1、CPU I3-4160双核或以上,主频≥3.2G,三级缓存≥3M; 2、主板≥H81或以上,PCI 主板芯片或更优,集成网络同传及还原功能; | ||
1-3 | 网络交换机 | 100台 | 1、24口交换机; 2、19英寸全钢壳机架式设计; 3、10/100Mbps自适应端口,适用于大流量数据网络高速交换; | ||
1-4 | 网络综合布线 | 2099个 | 4对8芯0.5铜芯超五类网络线、超五类水晶头、插座、铜芯电源线(主线≥2.5平方毫米,三色)、管材、弧形防水过线槽等,含教室所有硬件设备的拆装、调试及桌、椅的安装布局调整及其他满足工程需求的材料、配件; | ||
2 | 2-1 | 学生电脑桌 | 1906张 | 1、规格(宽*深*高):70*50*75cm(差异不超过3cm); 2、材料:桌面采用18mm高密中纤板,边缘采用PVC全封边处理;侧面板采用18mm三聚氰胺中纤板;所有板材符合国家标准; | |
2-2 | 学生电脑凳 | 1876张 | 规格:凳面:长(340±10)*宽(250±10)*厚(35±5)mm 网格状设计;直管:宽(60)*厚(25)mm;横管:宽(50)*厚(25)mm;凳高: | ||
2-3 | 教师讲台桌 | 57张 | 材料:桌面采用 | ||
2-4 | 教师电脑凳 | 57张 | 钢件:椅脚用40*20* |
4、最高限价:本项目采购人合同包一预算价654.605万元为最高限价;合同包二预算价38.55万元为最高限价
5、投标人的资格标准
5.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5.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5.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5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7根据闽检发〔2014〕7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应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释义:(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报告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以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地点
6.1购买时间:购买时间:2016年1月11日起至2016年1月26日,每日8:30到12:00,14:30到18:00(北京时间,下同)。未在规定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6.2购买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7、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50元人民币,电子版可到发布公告的媒介下载或可自购电子版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8、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2月2日15:00之前提交到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开标大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9、开标时间、地点
9.1开标时间:2016年2月2日15:00
9.2开标地点: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开标大厅。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10.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10.2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10.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11、质疑与投诉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供应商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指定的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
漳浦县政府采购网(http://zzzp.fjzfcg.gov.cn)
13、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胡站长
电 话: 0596-3103064
1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芗城区打锡巷47号商会大厦5楼
邮 编: 363000
电 话: 0596-2879615、2879616、2879617
传 真: 0596-2879610
联系人: 罗建英
电子信箱: zz2879616@163.com
15、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东支行
帐 号:35001610007052553350
16、购买标书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漳州东城支行
帐 号:35001668107052513062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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