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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泽县综合职教中心计算机应用与维修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2-03 10:3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鸡泽县综合职教中心计算机应用与维修实训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GZ2015-0492

项目名称:鸡泽县综合职教中心计算机应用与维修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人名称:鸡泽县综合职教中心 

招标人地址:鸡泽县214省道附近

招标人联系方式:赵校长   13932031806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中华南大街61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昊 0310-6023229 806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供货及安装期: 20日历天。

采购内容: 笔记本电脑及工具40套,平面设计设备1套。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即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与营业执照单位名称相符的银行开户证明等;(2)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3)非产品制造商参与投标,应具有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质保函(原件)(包含:笔记本电脑、喷绘机、雕刻机、刻字机、条幅机)(4)具有与采购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5)本项目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接受一个投标人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同时应具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报名时需携带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非产品制造商参与投标,应具有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唯一授权证明及售后服务质保函(原件)(笔记本电脑、喷绘机、雕刻机、刻字机、条幅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各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上各证件原件的同时需提交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份(A4幅面),开标时需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123日至2015129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30分(节假日休息)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光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1224日上午1000

开标地点:鸡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陈昊

联系方式: 0310-6023229806

传真电话: 0310-3168995

本公告发布媒体:鸡泽县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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