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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1-26 11: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便携式计算机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5-2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71-6550767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144号

联系方式:邢先生 0371-6550767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女士 0371-55022102

代理机构地址: 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1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三、招标项目简要说明:便携式计算机采购、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和维修等相关服务。

四、资金来源及交货期: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日历天(含调试、安装期)。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 货物需求及主要技术规格:

 

设备名称

项目

主要技术规格要求

数量

便携式计算机001

操作系统

预装Windows7系列,预装Windows 8windows10系列

50

“★”CPU系列

Intel酷睿i7系列

便携式计算机002

操作系统

预装windows7系列,不预装Windows 8windows10系列

85

“★”CPU系列

Intel 酷睿 第6代系列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3)投标产品须获得国家节能认证(投标产品型号应显示在节能清单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26日 08:30 至 2015年12月0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12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郑州市经七路与红专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中亨大厦72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开具的近三个月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2、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按成立年份推算);企业完税证明、企业人员社保证明(以社保部门开具的近三个月的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3、国家节能认证证明(投标产品型号应显示在节能清单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

4、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同一代理商可以有2个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授权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以上资料出具原件并加盖单位有效公章及法人章的复印件一套。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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