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暨数据库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驿城区国土资源局委托,对驿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暨数据库建设项目的下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 驿政采招【2015】49号
2.招标需求详见第二章采购需求
注明:驿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暨数据库建设项目采购需求及要求公示已于2015年8月20日发布过,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3.合格的投标人
3.1 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是独立法人,具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能力的企业、公司、科研生产单位和大专院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原件开标现场审查。)
3.3投标人具有国家土地规划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原件开标现场审查。)
3.4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能力的企业、公司、科研生产单位和大专院校,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是法人代表,需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副本内。)
3.5投标人具有能完成本项目的科研队伍和软硬件条件,拥有足够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并能提供规划修编和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所需的软、硬件设备清单和专业技术人才资质证明材料,要求规划修编总负责人2人以上、子项目负责人6人以上(注:在校专科、本科学生不能计算在内)、保证常驻驿城区修编办上班2人以上的基本情况;(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原件开标现场审查。)
3.6独立承担过市、县两级以上(含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并能提供相应的项目合同书,规划成果;(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副本内,原件开标现场审查。)
3.7投标人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信誉良好。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副本内。)
3.8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原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于投标文件副本内。)
3.9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4. 领取招标文件的要求
4.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4.2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及联系电话::驻马店市文明路南段区财政局一楼东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96- 2811209 。
4.3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免费领取招标文件(可携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或提供电子邮箱。),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4.4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是独立法人,具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能力的企业、公司、科研生产单位和大专院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投标人具有国家土地规划设计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能力的企业、公司、科研生产单位和大专院校,如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是法人代表,需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具有能完成本项目的科研队伍和软硬件条件,拥有足够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并能提供规划修编和规划管理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所需的软、硬件设备清单和专业技术人才资质证明材料,要求规划修编总负责人2人以上、子项目负责人6人以上(注:在校专科、本科学生不能计算在内)、保证常驻驿城区修编办上班2人以上的基本情况;独立承担过市、县两级以上(含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并能提供相应的项目合同书,规划成果;投标人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信誉良好。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供应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上述4.4项 “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一套留存备案 ,带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
注明:按以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性文件将视为无效响应。
5.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5000元。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帐户内(转账时必须按下面提供的开户名的全称填写,否则,造成误转或退回的责任自负。),然后持银行转账凭证到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局一楼东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查询到帐后开具收据,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
代理机构开户名: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银行驻马店分行
帐 号:259804816204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5年9月22日下午15: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路北),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9月22日下午15:30整在驻马店市驿城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驻马店市解放路西段区政府东100米路北)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目咨询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96-2811209
开标室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396-2828131
采购人联系人: 焦先生 联系电话: 0396-2915029
10.监督部门:
驻马店市驿城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396-2830470
驻马店市驿城区监察局 联系电话:0396-2828623
驻马店市驿城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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