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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安溪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普查数据采集及数据库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1-26 17:4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泉州市茂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安溪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普查数据采集及数据库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安溪县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普查数据采集及数据库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QZML2015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秀桂

项目联系电话:2890758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址:安溪县

联系方式:138085339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茂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秀桂28907583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办事处云谷小区温泉精品公寓8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为做好安溪县城市排水(雨水、污水)防涝综合规划编制,提高规划编制科学性,需委托专业公司根据《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普查数据采集与管理技术导则(试行)》要求,对安溪城市规划区内排水防涝设施进行普查,全面掌握规划区内的汇水面积,滞洪时间、地表径流、设施情况等各项排水防涝相关数据,并建立数据信息和监控系统。为此,结合安溪城区规划现状,急需先期做好建立城市地面基础GIS系统、排水管渠及构筑物设施探测及调查、地下排水管线探测及测量、采用电视(或声纳、管道潜望镜)检测及传统方法进行管道(含检查井和雨水口)检查、水质监测、流量监测等项目工作。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境内货物供应商;2、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3、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泉州市区域内没有违法违规记录;4、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专业包含:地理信息数据采集、地理信息数据处理、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地理信息软件开发),并且具有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专业包含:控制测量、地形测量、地下管线测量)的法人企业;5、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6、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的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4.4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1月27日 08:30 至 2015年12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办事处云谷小区温泉精品公寓8楼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到泉州市茂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采购文件(或邮寄),采购文件电子版可登陆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采购公告栏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办事处云谷小区温泉精品公寓8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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