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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视频会议室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1-10 17: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永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济源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其单位的视频会议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望提供我国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济源市人民检察院视频会议室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 JGZJ—采—2015338

三、项目内容:高清视频会议系统1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预算:900000元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政策:国办发〔2007〕51号文件、财库〔2004〕185号文件、财库〔2006〕90号文件、 财库〔2011〕181号文件、财库〔2011〕124号文件、财库〔2014〕68号文件、豫财购〔2012〕9号文件、国权联〔2006〕1号文件、豫财购〔2010〕26号文件及其他相关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 河南省内供应商须具有河南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省外供应商除须具相应资质外,还须具有河南省公安厅技防办颁发的《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服务备案证》;

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其他:

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11月10日至2015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河南永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楼政府采购办公室;

 3.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 

1)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提供营业执照及本人身份证、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服务备案证(河南省外供应商须提供)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2)委托他人购买招标文件的,除提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2日9:00;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一开标室;

3.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 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十、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济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河南永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济源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济源市沁园路中段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91-6613355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永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济源市汤帝路中段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91-6631223 或 15729050055

监督电话:0391-6969631或0391-6969637

河南永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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