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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城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项目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0-23 09:5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虞城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项目档案数字化

管理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虞城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虞城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项目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虞城县人民检察院2015年政法转移支付项目档案数字化管理系统采购。

采购编号:虞财采购【2015084号。

工程概况:主要内容为档案数字化扫描、智能密集架、档案室及库房设备。

招标范围:设备采购清单的全部内容。

建设地点:虞城县域内。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档案数字化扫描;

第二标段:智能密集架;

第三标段:档案室及库房设备。

2.3第一标段工期:120个日历天

第二、三标段交货期:15个工作日。

2.4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

要求报名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具有《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没有相关知识产权纠纷,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

投标报名时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

第二标段:

要求报名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须是档案密集架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如为经销商投标人须提供档案密集架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投标报名时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档案密集架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

第三标段:

要求报名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河南省以外的公司需具有河南省国家保密局开出的备案通知单,磁盘阵列设备厂商具有GJB9001 质量体系认证要求认证范围涵盖存储系统及系统集成的设计、开发、总成和服务,磁盘阵列厂商具有三级保密单位资格证书;

投标报名时交验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省外企业的备案通知单、磁盘阵列设备厂商具有GJB9001 质量体系认证及保密单位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

3.2投标人在开标前须提交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商丘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查询证明;(开具日期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报名企业需企业法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场参加报名,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4.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请20151023日至 20151029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商丘市酒厂路与八一路交叉口西100米路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各标段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511179 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商丘市时代假日酒店5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虞城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蔡先生

电话:139389353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话:18336917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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