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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0-12 10: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新郑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就新郑市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郑市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新财购-2015- 297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5、工期要求: 20日历天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8、定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9、标段划分:共分5个标段

   第一标段:标准化机房改造;

   第二标段:网络升级改造;

   第三标段:建设数字化审委会会议室;

   第四标段:建设数字化党组会议室;

   第五标段:建设审判庭展示屏、配套相关设备;

二、报名条件:

1、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第一、二标段投标单位要求具有本次采购生产或经营范围,须同时具有工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三级及以上许可证,若为经销商,还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厂商授权;

   第三、四标段投标单位要求具有本次采购生产或经营范围,须具有核心软件软件著作权证书;核心设备(多媒体信息终端)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厂商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第五标段投标单位要求具有本次采购生产或经营范围;可以是制造商或是有制造商书面授权的代理商。

三、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详细内容见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申请加入新郑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流程及提供资料,再进行网上报名。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第一、二标段投标单位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代理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第三、四标段标单位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软件著作权证书、厂商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代理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第五标段标单位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代理商还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

3、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4、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报名时间:2015年  10    10  日至2015年  10    19  日17:00止。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保证金:第一、二标段各玖仟伍佰元人民币;第三标段贰万元人民币;第四标段玖仟元人民币;第五标段壹万伍仟元人民币。于2015年  10    26  日17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前从本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转账至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号:9910120111000836 

单位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5年  10   20  日至2015年  10    26  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  11    11   14 30 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903856191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市金城路中段

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先生   

电话:13460529686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经三路经三名筑9栋9层 

十、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 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 0371-6268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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