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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人民政府视频监控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1-06 15: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人民政府视频监控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
招标公告
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人民政府委托,就以下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采购项目名称: 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人民政府视频监控租赁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编号:新凤财招【2015】035号
三、采购人: 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人民政府
四、招标内容: 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政府视频监控租赁服务建设租赁期限为自系统通过验收之日起五年,主要包括治安视频监控前端点40个(40个为基本要求,各供应商投报在满足基本需要的基础上,还要考虑增加的数量)、高清视频专网建设、视频平台建设、1个监控中心等(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建设,政府租赁使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需求、货物清单及有关要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之一:
(1)投标人应为具备光纤覆盖及运营能力的通信运营商或具备有线电视光纤网络的综合业务开发和应用的运营商;
(2)投标人应具备省级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等级壹级资质(外省投标人须取得《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服务备案证》)并提供新乡市本地通信运营商或有线电视网络运营商加盖公章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证明(只能提供一家运营商服务承诺证明,中标后不得更改运营商,否则投标无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报名时须携带:
法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壹套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 1 月 6 日—— 2016年 1 月 12 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地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大厅受理窗口(新乡市人民东路与新二街交叉口东北角新乡市市民中心大楼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到报名地点通过报名后,可在报名人员处获取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 年 1 月 28 日上午09:00 (北京时间)
九、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 1 月 28 日上午9:00之前(北京时间)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将不被接受。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四楼第 6 开标室
十一、采购人:新乡市凤泉区大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938739304

十二、代理机构: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岳女士
联系电话:18737373747
监督部门:
新乡市凤泉区财政局:0373-391827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网站上发布,与本项目有关事宜,请关注上述网站!
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 1 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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