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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阳县公安局关于宜阳县看守所、武警宜阳中队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1-08 16:2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宜阳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宜阳县看守所、武警宜阳中队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宜阳县看守所、武警宜阳中队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宜政采【20164

   2.3招标内容:该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宜阳县看守所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项目

第二标段:武警宜阳中队信息化建设升级改造项目

    2.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5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2.6预算金额:第一标段 伍拾玖万元(¥590000元)

              第二标段 肆拾叁万伍仟元(¥435000 元)

    2.7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2014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年度纳税证明材料和社保中心出具的授权委托人201561日以来的社保证明,且经营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要求;

    3.3具有省级公安厅安全防范部门所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二级(含)以上资质的国内企业单位;

    3.4具有独立完成系统集成的专业技术力量,有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

    3.5第一标段:供应商所投主要产品(摄像机)需提供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需与看守所原综合平台无缝对接并实现智能分析的联动功能,还需提供监管支队开具的能与监管支队及上级平台对接互联互通的证明(开标时需提供授权证明原件及对接证明复印件加盖授权厂商公章,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

       第二标段:供应商所投主要产品(比对管理主机、摄像机和硬盘录像机、智能哨位执勤台、拼接显示屏等)需提供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厂家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                                      

3.6投标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期间内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7投标人可对上述两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及文件购买

    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8-20161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到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大厅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份,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4年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014年年度纳税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社保中心出具的授权委托人201561日以来的社保证明(在保)、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安全技术防范资质证书、3.4条款中所需资料证明、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公告期间内)。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按相应的顺序装订成册)。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128日上午9:30 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及《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宜阳县公安局

  联 系 人: 李女士               

    : 0379-63130112  

邮  箱:706620158@qq.com

  联系地址:宜阳县北城区李贺大道

招标代理: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379-63633938   15038659139

电子邮件:1160946155@qq.com

联系地址:洛阳市西工区七一路九州大厦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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