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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局会议、巡更、安防、监控系统改造项目采购及相关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1-04 17: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局会议、巡更、安防、监控系统改造项目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5C233HG233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局会议、巡更、安防、监控系统改造项目采购及相关服务

三、采购预算:9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详见用户需求书。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接受备选方案。

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www.gpcgd.com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点击网站右下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并完成网上缴费后即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的供应商可以于开标时向现场工作人员领取发票。也可以选择网上填写好报名表后,到我中心报名现场缴费完成报名。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必须具有关部门核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书》或《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备案证》, 投标时提交证书复印件。

4. 供应商如非本项目主要设备(中控系统、混合矩阵、录播系统、高清投影机、音频处理器、会议音箱、高清视频解码器、监控平台)制造商,则须提供制造商(含地区分公司或同级代表处)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原件或产品销售代理资格证复印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1月4日起至2015年11月1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处(选择网上报名的参见上款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楼 303室

九、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0日14时30分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3楼 303室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3233万元。

十二、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根据政府采购信用担保相关政策的精神,本项目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使用融资担保手段,融资担保的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约定的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洽谈,或直接与有关金融机构联系洽谈。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招标文件公示及本项目公告期限为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G15C-233F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评估局会议、巡更、安防、监控系统改造项目采购及相关服务-定稿.doc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郑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020-6279 1656                          电话:/

传真:020-8317 7411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室       联系地址: /

邮编:510030                                 邮编:/

QQ:2946594233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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