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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尾市地方税务局“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1-18 16: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各供应商: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汕尾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下载)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WCG20151026G04。

    二、采购项目名称: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工程项目。

    三、采购预算:4134453.3元整,总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投标。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1月19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5年11月25日下午17时30分止(节假日除外)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8日上午10时正(注: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尾市城区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评标室。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2月8日上午10时正。

    八、开标评标地点:汕尾市城区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评标室。  

    九、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经向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其他不良记录的投标人;

    4.投标人必须具有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贰级或以上资格证书或相当于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壹级资格的安全技术防范业务备案证明。

    5.投标人必须具有主要设备(安防产品、网络交换机、控制主机、排队叫号机)原厂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如有委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汕尾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660-3372269。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传真):0660-3826961。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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