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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库存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及速印机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1-05 16: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库存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及速印机系统采购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枣庄市光明大道1959号

项目联系人:李超          联系电话:0632-8681031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枣庄新城枣庄国际大厦五楼东区

   项目联系人:李阳        联系电话:0632-8667006

   传真:0632-8667006      邮箱:sddqzz@163.com

三、项目名称: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库存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及速印机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ZZ2015-SDDQ-009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包号划分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招标控制价(万元)

        备注

A包

  约15万册

库存档案数字化扫描加工

160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B包

速印机系统

67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A包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乙级(含)以上资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设备(含软件)和能力,并能及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与服务。

  3、B包投标人须为具有所采购速印机生产或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投标人所投速印机生产商只能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1月11日下午17时止(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德勤招标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枣庄分公司(枣庄国际大厦五楼东区)

    方式: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有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

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②营业执照(副本);③组织机构代码证;④税务登记证(副本);⑤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A包提供);⑥投标人所投速印机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B包代理商提供);⑦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评标时的资格后审为准。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手续。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枣庄新城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枣庄新城民生路市财政局北)

十、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6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枣庄新城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枣庄新城民生路市财政局北)

十一、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枣庄政府采购网

附件:A包

附件:B包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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