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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关于良峰山电视转播台数字化覆盖工程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1-07 17: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诏安县广播电视台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FJSJX(Z)2015-025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1

天馈线系统采购项目

其他货物

--

1

详见招标文件

诏安县广播电视台

林先生

0596-6910001

诏安县

2

备用电源系统采购项目

其他货物

--

1

3

信号源与播出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其他货物

--

1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17日至2016121日(上班时间)。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漳州市胜利东路19号御泰大厦29D

5.项目联系人:小吴

  话:05962958769      真:05962958796 

电子信箱:jingxin_87555700@126.com

6本项目资格标准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规定的条件,且同时具备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的经营范围,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按新政策执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时须提交);

4)授权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非法定代表人为投标代表参加投标时须提交,授权书必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无效);

5)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

6)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7)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须提供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投标文件正本用原件,副本可用复印件)(原件对三个合同包同时有效,投标文件副本可用复印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有效、清晰,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原件备查),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有一项不满足,则作无效标处理。

 7. 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本项目合同包一预算价为人民币270400.00元,合同包二预算价为人民币295000.00元,合同包三预算价为人民币496000.00元采购人的预算价为最高限价,投标方的投标报价如果超过该项目的最高限价,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8.投标截止时间:201612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9.开标时间:2016127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中山西路109号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一楼公共资源交易股开标大厅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不含电子版、不含图纸)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2开户名:  诏安县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诏安支行

  号:  3500 1667 4070 5250 9272

 

 

 

 

 

                                      福建省景鑫招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20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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