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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委员会办公室区综治办建设西城区综治信息化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0-28 16: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西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区综治办建设西城区综治信息化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区综治办建设西城区综治信息化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采计X【20151026】-10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淼

项目联系电话:1351107124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西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委员会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方式:010-8839154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何淼 1351107124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3座8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区综治办建设西城区综治信息化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 采计X【20151026】-1024

采购人名称

北京市西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2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010-8839154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3座8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511071243

采购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

各级综治信息系统建设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

交互类业务、查询类业务、在线分析类、统计报表类分别给出响应时间要求的参考值,包括峰值响应时间、平均响应时间。

采购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捌仟伍佰贰拾元(¥1478520)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必须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8)必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通过 ISO9000管理体系认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东柏街10号院时代国际5号楼4层317

招标文件售价

¥200(人民币贰佰元整)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5年11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东柏街10号院时代国际5号楼4层31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由三个部分组成,其中商务占30分,技术占55分,价格占15分。

项目联系人

何淼

联系方式

13511071243

电子信箱

h19810706m@126.com

 备注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

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8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必须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8)必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通过 ISO9000管理体系认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7.85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29日 09:30 至 2015年11月0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柏街10号院时代国际5号楼4层317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东柏街10号院时代国际5号楼4层317

 

七、其它补充事宜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区综治办建设西城区综治信息化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 采计X【20151026】-1024

采购人名称

北京市西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2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010-8839154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3座8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511071243

采购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

各级综治信息系统建设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

交互类业务、查询类业务、在线分析类、统计报表类分别给出响应时间要求的参考值,包括峰值响应时间、平均响应时间。

采购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捌仟伍佰贰拾元(¥1478520)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必须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8)必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通过 ISO9000管理体系认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东柏街10号院时代国际5号楼4层317

招标文件售价

¥200(人民币贰佰元整)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5年11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东柏街10号院时代国际5号楼4层31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由三个部分组成,其中商务占30分,技术占55分,价格占15分。

项目联系人

何淼

联系方式

13511071243

电子信箱

h19810706m@126.com

 备注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

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8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 区综治办建设西城区综治信息化平台项目

项目编号: 采计X【20151026】-1024

采购人名称

北京市西城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委员会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2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010-8839154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办公楼3座8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511071243

采购数量

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用途

各级综治信息系统建设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

交互类业务、查询类业务、在线分析类、统计报表类分别给出响应时间要求的参考值,包括峰值响应时间、平均响应时间。

采购预算金额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柒万捌仟伍佰贰拾元(¥1478520)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必须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8)必须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通过 ISO9000管理体系认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5年10月29日至2015年11月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东柏街10号院时代国际5号楼4层317

招标文件售价

¥200(人民币贰佰元整)

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1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5年11月1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东柏街10号院时代国际5号楼4层31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采用百分制,满分为100分,由三个部分组成,其中商务占30分,技术占55分,价格占15分。

项目联系人

何淼

联系方式

13511071243

电子信箱

h19810706m@126.com

 备注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

2.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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