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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区级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0-14 16:5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委托,就部分区级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接受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投标。

一、招标人:北京市朝阳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 李 颖

    联系电话:010-65099912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艳春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5层518室

电话:010-67162911-836            

传真:010-67123389

    三、项目名称:部分区级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2015BGC-075-4

资金情况:财政资金;人民币捌拾万元整(RMB800000.00元),超出本项目控制资金的报价将被拒绝。

用途:信息化建设监理

采购数量:1套

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监理服务

 四、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2、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具有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9、 标人必须在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业务上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认证;

10、投标人必须可以独立承担因投标产生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1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12、投标人以集团(总公司)名义投标的,其下属的子公司(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13、凡承接与本信息系统工程项目有关的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不能参加本项目监理的投标。

14、依照《北京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第六条之规定,本市实行信息系统工程承建和监理分离制度: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单位不得参与信息系统工程的承建;信息系统工程承建单位不应参与信息系统工程的监理。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投标人及与其有隶属关系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参与北京市朝阳区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信息化项目建设项目。

15、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4日~2015年10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5层518室。

招标文件售价:RMB 200元/本,不办理邮购,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4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夕照寺街富瑞苑大厦5层516会议室。

七、项目联系人:赵艳春

    联系电话:13522739835

八、招标公告期限:1天

九、报名时须持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文件(每页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部)临时资质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复印件)。

 

北京国金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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