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行政服务中心朝阳区行政服务大厅信息化建设(二期)公开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行政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朝阳区行政服务大厅信息化建设(二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朝阳区行政服务大厅信息化建设(二期)
项目编号:DH-2015-03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朝霞
项目联系电话:010-64956207-800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宵云路宵云里1号
联系方式:田工 010-646852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朝霞 电 话:010-64956207-8003 ;传 真:010-64956207-801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1座1716室 (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8月26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0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大屯里317号金泉时代1座1716室(北苑路、地铁五号线大屯路东站、路西)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被授权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人事劳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办理邮寄,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1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1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等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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