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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石景山分局2015年图像信息系统维保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6-12 10: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委托就“石景山分局2015年图像信息系统维保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项目名称:石景山分局2015年图像信息系统维保项目;                                                 

2.项目编号:ZRGY-CCGP-15060103

3.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石景山分局;

4.采购人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南里甲1号;

5.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8788003          

6.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7.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7层;

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10-57150105

9.项目概况:

财政预算项目名称

分包情况

分包财政预算(万元)

服务期限

是否采购进口产品

北京市石景山区看守所监区医疗社会化服务项目

第一包:前端设备维保

43.34

1

第二包:平台设备维保

21.66

10、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有效;

3)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4)投标人必须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

5)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6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第一包: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

第二包:具有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保密安防监控)单项资质证书;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需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证明。

11、查阅、购买招标文件均须由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招标公司留存):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20152月、20153月、20154月的社保缴费记录,20152月、20153月、20154月依法缴纳税款纪录,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公司资质证书副本等装订成册。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出售招标文件。

1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0612日至20150618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13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7层。
14
、招标文件每包(人民币):500.00元, 售后不退。
15
、投标截止时间:201507030900 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6
、开标时间:201507030900 时(北京时间)。
17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七区四号楼8层会议室
18
、评分方法:综合评分法
19
、项目联系人:
王先生
20
、联系方式:010-57150105                                          中融国远招标代理(北京)有限公司

21、传真:010-63701793                                                      201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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