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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山县财政局服务器项目供货与安装询价函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2-11 17:2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尊敬的供应商:

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含山县财政局的委托,现对“服务器项目供货与安装”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询价要求并可完全响应本询价函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清单要求提交报价函。

一、项目名称:含山县财政局服务器项目供货与安装

二、项目编号:AHHSCG-2015-047

三、项目主要内容:两套服务器(详细参数见附件)

四、采购预算资金:人民币 13万元

五、询价要求:

 1、供应商资格:

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供应商注册资金需在200万元及以上;

1.4.设备厂商须具备信息安全服务一级资质、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 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厂商盖章的证书复印件;

2质量要求:

2.1必须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并能满足以下规范及要求:

2.2所需的原材料及产品都必须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2.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的正宗合格正品,若提供非原装正品货物,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售后服务要求:

3.1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取证后之日起,供应商应对货物提供至少三年免费质保服务承诺,所有质保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中,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及按不高于报价响应文件中主要配件、易损件清单所报价格供应原厂零配件等;

3.2质保期间,对客户所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正常工作日2小时内作出反应,节假日24小时作出反应。对需要上门服务的情况,要保证在接到服务要求4小时之内赶到现场进行服务。对售出设备实行终生保修。质保服务:原厂商37×24小时免费质保与上门服务,中标后提供厂商盖章的针对本项目的质保服务承诺书原件;

3.3设备投入试运行中,如遇到重大的技术问题,设备供应商将确保解决技术问题,确保设备正常健康运行,如一时得不到解决的,设备供应商应提供相同的机型代用,供应商定期到采购方现场进行指导,解决设备进一步调试优化和系统维护工作;

3.4设备投入使用后,供应商要应采购方的要求,对使用者进行免费培训。

4报名方式:本项目无需网上报名,供应商可自行在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http://www.hszbcg.com/)下载本询价函及其他相关资料。

5、报价函构成: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提供以上三证合一复印件)、设备厂商须具备信息安全服务一级资质复印件、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复印件、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复印件, 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以上三个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技术参数偏离表原件、产品的操作手册(或产品介绍彩页)、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参加需提供)(授权书需在投标时另附一份以备资格审查)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本询价函和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表中所提到的满足询价函要求的其它材料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报价函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6、报价:

6.1.本次报价上限价为13万元,超过上限价为无效报价。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供货商按照询价函中的要求一次性报出所投货物的单价和合价。

6.2.项目参数中参数、配置如标注了货物的产地、品牌则并非指定,供应商在其报价函中可以选用其它品牌或产地的货物,但这种替代质量上要优于或相当于询价函的相关要求。

6.3.供货商应当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税金、运输、安装、配件、培训、合理利润和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7、合同主要条款:供货商的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供货时间为订合同5日内供货安装并交付使用;交货地点:货物送至县财政局。付款方式:不预付货款,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安装后,经采购人按相关标准验收合格,并对机房管理人员进行日常使用培训后(提供使用手册),预付合同款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不计利息供应商应保证产品质量及符合采购人相关要求。

8、报价函递交:供货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密封件处加盖公章,密封件上标明询价函编号、项目名称、供货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地点。

9、、资格审查:递交报价函时须提供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无副本原件,可接受公证件或发证机关证明)、有效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提供以上三证合一原件)、设备厂商须具备信息安全服务一级资质原件、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原件、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原件, 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的须提供以上三个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厂商公章;银行进账单原件和采购中心到账单一致性、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人参加需提供)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质材料均须在拆封报价函之前递交进行资格审查,未能在拆封报价函前全部提供上述资料的供应商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进行后续评审。 

、采购保证金:

1、供应商递交报价函前,必须提交规定的采购保证金,采购保证金以采购中心出具的到账单和投标人的进账单一致性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准确的汇款至指点账户,汇款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签到的公司名称一致,由以上事项产生的风险有投标人自行承担。评审时供应商没有交纳采购保证金的,采购中心有权拒绝接受其报价函。
 2、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的利益在因供应商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的条件从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3、投标人应按要求在2015年 12月15日16:00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并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4、采购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元

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

银行账号:187228306559

收款单位: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5、采购保证金有效期:采购保证金应在询价截止后30天内 保持有效,不计利息。

6、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中心将没收供应商采购保证金:供应商在询价函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未能按时交货的;供应商有串通、提供虚假资料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评审原则:

由询价小组先对所投产品的参数、型号响应性、报价正确性等询价函的实质性响应等内容进行评审,再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不超过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但投标供应商的报价高于上限报价或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供应商有效合理报价,不能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报价无效除外。采购人可以根据最低评标价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按照询价函要求,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函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后再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有重大问题并被否决后,采购人才能对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

八、相关时间和地点:

1、报价函递交时间:2015年12月16日15:30-16:00

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6日16:00

2、报价函递交地点: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褒禅山路与望梅路交叉口,县住建局一楼东侧)

  3、开标时间:2015年12月16日16:00。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齐工 电话:0555-4326687

含山县财政局 何股长 电话:0555-4311942

含山县财政局

含山县招标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11日

重要说明:所有关于本项目的补充、答疑、变更等相关通知公告均以我单位网站(http://www.hszbcg.com/)发布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此说明。

提示:没有办理网上登记注册供应商,需在含山县政府采购网上办理投标企业投标人网上登记注册(网址:http://ahhscg.gov.cn),网上登记注册及审核可以在投标前或投标后进行,网上注册不影响供应商参加本次竞标。

注册时如遇到问题请咨询技术服务人员:刘工(15905657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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