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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玛县公安边防大队呼玛县边防大队下属9个边防派出所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0-19 15: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呼玛县公安边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呼玛县边防大队下属9个边防派出所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呼玛县边防大队下属9个边防派出所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TLSG(G)20151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5181828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玛县公安边防大队

地址:呼玛县公安边防大队

联系方式:李新涛:155450709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女士:0451-51818287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南岗区银行街70号一单元6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LSG(G)2015112

1、呼玛县边防大队下属9个边防派出所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已办理完相关手续,  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呼玛县边防大队下属9个边防派出所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招标内容:设备采购

2.4采购内容一览表:

 

采购内容

数量

项目采购

监控设备

一批

2.5交货地点:呼玛县边防大队下属9个边防派出所

2.6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3、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3.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3.2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内的厂家或经销商。

3.3投标人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如投标人为代理商,还必须具有生产厂家对其出具的授权函或委托代理协议。

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下备查。

4、投标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报名人是法人本人,须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及第三项要求的所有内容到哈尔滨南岗区银行街70号一单元6层602室(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为 2015年10月19日至 2015年10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另加邮费每套人民币50元整。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后1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投标人寄送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见招标文件要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呼玛县公安边防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天利建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哈尔滨南岗区银行街70号一单元6层       

联系电话:0451-51818287       

联系人:宋女士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内的厂家或经销商。投标人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相关产品检测报告,如投标人为代理商,还必须具有生产厂家对其出具的授权函或委托代理协议。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19日 15:24 至 2015年10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南岗区银行街70号一单元6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09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09日 16: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南岗区银行街70号一单元6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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