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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边防总队训练基地信息化建设公开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9-04 16:2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边防总队训练基地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边防总队训练基地信息化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边防总队训练基地信息化建设

项目编号:JLZX2015-09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永来

项目联系电话:8678923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边防总队训练基地

地址:净月大街1077号

联系方式:孙永来867892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蔡璠玙84998673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临河街与珠海路交汇天地十二坊A座6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ZX2015-09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边防总队训练基地信息化建设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边防总队训练基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升级改造多媒体电教室,训练基地多媒体教室约为190㎡,包括基础网的改造、室内防静电设备、照明系统及安全保密系统的建设、网络终端及监控系统的架设和多媒体教学所需软、硬件设备的配备。

2.2 建设地点:长春市;

2.3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60天;

2.4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4业绩要求:近年(2012年-2015年8月)内有类似已完成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9月4日至2015年 9月 8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5年 9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吉林省边防总队训练基地

联系地址:净月大街1077号

联系人: 孙永来

电话: 8678923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临河街与珠海路交汇天地十二坊A座6楼

联 系 人:蔡璠玙

电    话:0431-84998673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3.2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投标人必须具备安全技术防范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3.4业绩要求:近年(2012年-2015年8月)内有类似已完成项目业绩至少一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注:(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09月04日 09:00 至 2015年09月0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临河街与珠海路交汇天地十二坊A座6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吉林中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9月2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09月2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临河街与珠海路交汇天地十二坊A座6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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