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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工商学院新校区硬件建设及装修工程和二期网络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1-19 16:24:17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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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吉林工商学院的委托,对吉林工商学院新校区硬件建设及装修工程和二期网络建设工程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已由行政主管部门以吉财采计X【20141211】-9319号批准招标,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工程概述:新校区硬件建设及装修工程和二期网络建设工程,本项目共分为4个标段。

  第一标段:一卡通二期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一、二期室内外无线网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三标段:光纤部分、综合布线、网络工程,详见清单;

  第四标段:区域核心网络工程,详见清单。

  2.1.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1.3项目地点:根据业主实际需求。

  2.1.4计划工期:根据业主实际需求待定。

  2.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外省施工企业中标后,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前需按照吉建管【2011】32号文件,办理入境备案手续。

  3.4本工程招投标活动中的每项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3.5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需要携带的有关资料并加盖公章

  4.1.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1.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1.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1.4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1套);

  4.1.5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套);

  4.1.6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1.7项目经理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1.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1.9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具有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资金不少于本项目合同总价三倍。

  银行资信证明,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月19日至2015年1月2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00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第一标段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第二标段售价人民币1500元、第三标段售价为人民币3000元、第四标段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5年2月15日10:00时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5年2月15日10:00时在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新址)4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人:吉林工商学院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罗经理

  电话:13578997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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