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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和信息化司政策与业务信息发布项目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0-10 14:40:2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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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委托,对为内外贸企业提供公共商务信息服务商务政策与业务信息发布公共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项目预算金额:774.99万元。

2、招标内容: 

项目内容:为内外贸企业提供公共商务信息服务商务政策与业务信息发布公共服务项目;

包号

包名称

服务周期

分包预算金额(万元)

第一包

商务数据中心专题

1年

134.99

第二包

产业安全数据库扩容

130

第三包

农产品出口信息服务

90

第四包

中国服务贸易指南网

140

第五包

投资项目信息库

80

第六包

各国税制指南

50

第七包

公共商务信息服务项目监理

105

第八包

商务历史专题

45

注:各包投标人报价超出各分包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项目分包投标人还须具备以下资质:

包号

包名称

所投包还应具有的其他资质

第七包

公共商务信息服务项目监理

1)投标人具有工信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工程师证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

3.4 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4、招标文件售价:每包500元人民币(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9日起,每天9: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中国兵器大厦603室)。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质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投标单位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7、现场考察:不组织。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1月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苏州街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二层会议室。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对外公开发布。

   招标人: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2号

联系人:王芳 

联系电话:010-865198455 

   招标代理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联络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69号(中国兵器大厦603室)

邮  编:100010

联 系 人:贾大伟、张英

电    话:010-68965582

传   真:010-68966628

电子信箱:jiadawei0214@163.com

保证金专用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中关村支行

银行账号:110909099010201

    

标书款、服务费户: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招标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北京科学城支行

银行账号:328560500443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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