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天眼”工程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就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所需安阳县“天眼”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前端部分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为“资格预审申请单位”)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现将相关资格预审事宜通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招标项目名称:安阳县“天眼”工程视频监控系统前端部分建设
1.2招标编号:安县采购招标(2015)167号(总第422号)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招标项目基本概况:本次招标项目共1个标段,包括新建约3528个高清视频监控(含:高清智能球型摄像机约185个、高清枪机型摄像机约3343个),168套高清治安卡口系统。(具体项目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1.5本项目评标阶段拟采用的评标办法为综合评分法,(具体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四章)
1.6 采购预算:63,101,231.14元
2. 资格预审申请单位资格要求:
2.1资格预审申请单位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及项目(标段)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除三证合一企业外)。(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银行出具的近1年内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担保机构的投标担保函;提供近1年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年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原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购置发票(任一),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任一)或专业人员用工合同(任一)等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预审申请单位书面声明,资格预审申请单位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复印件)
(5)具有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壹级)或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壹级)。注: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公安厅备案,提供河南省安全技术防范服务备案证。(原件)
(6)具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提供项目所在地安阳县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预防职务犯罪局)。(原件)
(7)资格预审申请单位提供所投产品监控摄像机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8)所投产品监控摄像机生产厂商连续三年(2013、2014、2015)获取A&S “中国安防十大民族品牌”证书(视频监控类)。(复印件)
(9)为确保视频监控设备与软件平台顺利对接,达到互联互通,资格预审申请单位可提前对安阳县公安局视频监控共享平台进行现场勘察,以便于完成拟采用视频监控设备及其相关软件与县局视频监控共享平台联网测试工作。资格预审申请单位资格预审时需提供与县局视频监控共享平台对接测试的相关设备(200万像素红外高清球机、200万像素红外高清枪机、200万像素智能监控一体机)及设备证明文件进行现场测试。测试不通过的,资格审核不通过。【具体现场测试方案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
注:资格预审申请单位在资格预审开标时应将进行测试时所需的相关设备及材料密封完好,并签署单位名称。进行测试时,在监督单位的监督下现场拆封。测试完毕后,测试通过后的单位,在监督单位的监督下自行密封相关设备(自带密封条及工具),测试通过的单位需将密封好的设备留存于采购单位,待项目开标时核验。
(10)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2.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3 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附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本章2.1款注明原件的,相关原件于资格预审时提交资格预审委员会审核,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资格预审申请单位对资格证明文件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 本项目采取资格预审,将由资格预审委员会对资格预审申请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资格预审申请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2.5 经资格预审委员会审核,资格预审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单位均可在规定时间内至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高新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购买招标文件。
2.6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
2.7资格预审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预审委员会由采购单位代表和资格预审专家共5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资格预审专家人数不少于资格预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2/3,资格预审专家是在监督部门监督下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3. 资格预审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评审。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2月9日—2015年12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资格预审文件发售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服务大厅(安阳市高新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现场发售。
4.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4.4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及资格预审事宜
5.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资格预审时间:2015年12月22日上午9:00
(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5.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地点及资格预审地点: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大厅(安阳市高新区东风路与海河大道交叉口东50米路北)。
5.3资格预审申请单位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 资格预审公告第2项资格要求的内容(格式自拟)。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采用左侧胶装,牢固装订成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正本壹份,副本四份,并将正本和副本分别用非透明文件袋<箱>密封,在每个密封文件袋<箱>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
6. 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强制节强能产品强制采购、节强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拒绝进口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安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安阳招标采购网http://www.ayzbcg.com”网站上同期发布。
8. 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联通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 18637197877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北环路40号院1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安阳市方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光辉
电话:0372-2283982、2283983 财务部咨询电话:0372-3672212
地址:安阳市人民大道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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