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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县人民医院信息化项目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11-13 16:11:3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 1、项目名称:榕江县人民医院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 2、项目编号:GZGC-2015LY-1088
  • 3、项目序列号:GZGC-2015LY-1088
  • 4、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 5、项目联系电话:0855-8128569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OA办公系统、导诊查询系统(数量1套)、门急诊挂号系统(数量1套)、门急诊收费系统(数量1套)、门诊中西药房管理系统(数量1套)、病人入出转管理系统(数量1套)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采购数量:1  套
    • (3)采购预算:3,800,000元
    •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20日内(具体供货时间由采购人通知)
    •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根据采购人指定地点
    •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在踏勘等):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厂家或经销商,具有同类产品的生产或销售经验。(3)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招标内容的营业范围); (4)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5)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7)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厂商授权书原件;(8)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尚未注册入库的投标人需登陆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投标单位登陆”进行注册入库并登记企业基本信息(上传的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务必清晰),现场核验所需材料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相关材料(企业库诚信承诺书、法人授权委托书、黔东南州招投标企业登记申请表、黔东南州投标承诺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新注册入库单位填报、上传扫描件保存为“待审核”状态后,需带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材料原件到采购部窗口现场核验(详见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的办理流程和办理须知),以便各投标人及时参加本项目的报名,要求在证件证书的复印件和相关材料上加盖公章及法人私章并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写上“信息真实”字样。开标资格验证时,各投标人均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质文件进行验证。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投标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到现场进行证件核验合格后,需提交一份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红公章存档。
    • (2)特殊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5-11-13 09:00:00至2015-11-19 23:3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http://www.qdnggzy.cn/qdnztb/)网上购买
    • (4)投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5-12-03 14: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12-03 14:30:00
  • 12、开标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35,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5-12-02 14:3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公对公转账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凯里分行
      • 帐  号:18910121050000330Q85
  • 14、PPP项目:
  • 15、采购人名称:榕江县人民医院
    •   联系地址:榕江县人民医院
    •   项目联系人: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13885528686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产品。本项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视同为中型企业。)2、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即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总得分基础上加3分。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国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贵州省凯里市友庄路8号金色家园B座1106室
    •   项目联系人: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0855-8128569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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