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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附中朝阳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5-09-10 15: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朝阳学校的委托,对其所需2014年清华附中朝阳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公开招标。现接受符合资质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投标,欢迎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0773-1541GNOA01182-2

2. 项目名称:2014年清华附中朝阳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监理)

3. 项目预算金额:财政预算资金人民币壹仟贰佰肆拾捌万肆仟柒佰元整(RMB12484700.00元),本项目监理控制资金人民币元整(RMB537600元)。超出本项目建设控制金额的报价将被拒绝。

4. 招标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6.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地点:

1)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2)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5年9月10日起至2015年9月25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7.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30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8.接受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9月30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前。投标截止时间后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会开始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9月30日下午13:30(北京时间)

2)地点:北京朝阳宾馆221会议室(朝阳区小庄金台西路8号,位于朝阳路与金台西路交汇处)

10.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需具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信息系统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质及总监任命书;

3)、根据朝纪发【2011】2号令提供廉洁准入证明

11.评定办法:综合评分法。

12.采 购 人:清华大学附属中学朝阳学校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西里中街8号

联 系 人:王宏

联系方式:010-84482386

13. 招标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邮    编:100089

联 系 人:殷  戎  

电    话:010-68405026

传    真:010-68405006

开 户 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保证金户)

账    号:867080112810001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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