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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智慧城市项目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7-01-17 13:00:32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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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清县电子商务工作办公室宝清县“互联网+”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暨农业电子商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宝清县电子商务工作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宝清县“互联网+”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暨农业电子商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宝清县“互联网+”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暨农业电子商务项目

项目编号:RHZB2017HW-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5886364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宝清县电子商务工作办公室

 

地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

联系方式:李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0451-58863640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宝清县电子商务工作办公室的委托,对宝清县“互联网+”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暨农业电子商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名称:宝清县“互联网+”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暨农业电子商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RHZB2017HW-001

三、资金性质:

财政资金约¥1500万元

四、招标内容:

互联网+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

五、交付使用时间及地点:2017年6月30日前建设完毕,并进行试运行;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项目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一定规模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需求,同时还须具备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该项目的供货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要求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互联网+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应用管理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软件企业证书;

(3)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次招标唯一代理授权书;

(4)针对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文件2013年-至今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

七、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1月16日至2017年01月20日(法定节假日休息)9:00-11:00,14:00-16:00到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油坊街23-5号)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登记时要求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证件合一”的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执照即可)、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中标通知书和供货协议)、互联网+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应用管理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软件企业证书、生产厂商针对本次招标唯一代理授权书(代理商适用)、《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留存招标代理机构处。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九、招标文件售价执行相关文件,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100.00元人民币。

十、投标及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合格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地点: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油坊街23-5号)开标大厅。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采购单位:宝清县电子商务工作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油坊街23-5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451-58863640

邮箱:rihuizhaobiao@163.com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项目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一定规模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符合本次招标需求,同时还须具备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能独立承担该项目的供货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要求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互联网+智慧城市大数据中心应用管理平台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软件企业证书; (3)代理商投标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次招标唯一代理授权书; (4)针对本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文件2013年-至今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记录文件开具时间必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1月16日 09:00 至 2017年01月2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油坊街23-5号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2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2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油坊街23-5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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