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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信息化项目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发布于:2016-01-18 15: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集安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采购项目编号:CEITCL-JL-CZHW-1601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集安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集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编号为部门集中采购2016-003号任务通知书批准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采购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集安市人民法院科技法庭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CEITCL-JL-CZHW-160120

 2.3采购内容:科技法庭信息化设备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2.4采购预算:人民币233万元;

 2.5供货期要求:合同订立后30日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2.6供货地点:集安市人民法院;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代理商应具备生产制造商的代理或经销证明文件;

 3.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3.4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注: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16118日—2016年1月22日(每日的9:00-11:00、13:30-1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持(1)法人授权书原件;(2)购买人身份证原件;(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7代理经销证明文件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6225日上午900分;

      开标地点: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滨江西路5777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9700.00元;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采购人设定的采购预算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集安市人民法院

      址:集安市人民法院

        人:李主任

      话:0435-6235686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址:通化市东昌区瑞江豪城5号楼2单元602    

联 系 人:谭  

    话:0435-5006336/18604359227

                                                                 

 

  

2016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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