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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首次尝试建立信息安全政采目录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 杜子越  发布于:2010-09-26 09:30:42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这是我们首次尝试信息安全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收录工作。第一次下发的目录范围仅集中于国家强制性产品,但是未来肯定会继续扩大目录的收录范围。第一步的迈出让我们对政务信息得以全面实现安全化的未来充满了信心。”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采购办”)主任赵谦说。

  可以说,黑龙江省上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无疑是《信息安全产品政府采购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创建。

  据了解,财政部今年下发的2010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首次把信息安全产品实施强制性认证的问题提到了日程上来。为了落实财政部这一工作部署,黑龙江省采购办作为牵头单位,整个上半年都处于高负荷、高强度的工作状态中。

  迈出信息安全第一步

  为了确保《目录》能顺利创建,还有两家单位成为省采购办的合作伙伴--黑龙江省工业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安全与安全保密处和黑龙江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他们在省采购办的监督之下分别负责申报产品的资质审查和产品功能审查。

  据悉,在这次《目录》产品的收集工作中,黑龙江省工业信息化委员会信息安全与安全保密处负责受理企业的收录申请、资质审查,并备案登记,同时要按季度向省采购办反馈已受理申请的统计情况。黑龙江省电子信息产品监督检验院接受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及黑龙省财政厅委托,负责对申报产品进行功能审查。省采购办负责对收录申请资格审查和产品功能审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这种各取所长的工作机制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缩短了《目录》孕育的时间,减少了资源浪费,节约了财政资金。

  三级划分信息安全产品

  黑龙江这次征集的信息安全产品共分为三级,每一级都有若干类别。一级分类中包括物理安全、主机安全、网络安全、便捷安全、应用安全、数据安全、安全管理与支持七个类别,其中,与物理安全相对应的二级分类含有环境安全、设备安全、介质安全三个类别,与这三个类别相对应的三级分类又包括11种具体类别。

  为了做好对收录申请资格的审查和产品功能审查的工作,黑龙江省采购办对产品申报作了细化的规定。其中,要求申请的生产厂家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由中国公民、机构或国家投资的企事业单位,产品的核心技术及部件必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由此可见,《目录》的创建不仅可以保障信息安全,还支持了自主创新,可谓一举两得。

  除此之外,为了保证申报产品的质量,规定该产品还需具备国家认定的信息安全检测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同时保证至少在3个信息系统上安装并持续稳定运行半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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