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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评标拒绝媒体价

政府采购信息网  作者:马磊  发布于:2010-05-20 15:05:15  来源:政府采购信息报

  日前,浙江省2010-2011年度网络设备协议供货全省联动采购项目开标,本次采购项目共包括路由器交换机、UPS、防火墙等单价昂贵的品目。

  入围本次采购等于给企业开启了一条进入全省政府采购市场的绿色通道,因此有数十家企业参与了该采购项目的投标。

  拒绝媒体价

  本次招标的开标一览表中,记者发现少了一个数据--媒体价,在过去很多采购项目中,媒体价都是价格分数的重要参考依据,采购人可以通过比对媒体价和最高限价来了解产品的优惠率,以衡量购买哪款产品更划算。但是在本次招标中,媒体价失踪了,取而代之的是基准价,这是为什么呢?

  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俞东方告诉记者,这是因为媒体价不能成为协议供货的参考价格。首先,媒体价是消费市场的零售价格,它和政府采购的集团购买价格不能同日而语;其次,媒体价不好论证,很多厂商故意把媒体价报得非常高,以此造成其产品优惠率很高的假象,政府相关部门去查证时,企业可以临时把零售价抬高。因此,今年全省联动采购使用的是“基准价”,“基准价”系指投标产品在招标截止前三个月内所签订的三份且每份含有相同配置(交换机路由器、UPS为2 台以上,防火墙为1台以上)的产品合同的实际成交价格的平均价。这个价格是政府采购领域的成交价格,更具参考价值,而且可以查证。而“各投标供应商在投标前7个工作日向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投标机型基准价公示表及投标机型以往参加政府采购的合同原件”这一规定,则使供应商没有作假的余地。

  高淘汰率

  协议供货的中标率往往比普通招标要高得多,很多省份只有不到两成的淘汰率。很多采购人也担心如果淘汰率太高,就会导致大量产品被拒之门外,而如果淘汰率过低,中标供应商的竞争压力就很小,难以从根本上消除价格水分。

  俞东方表示,淘汰率过低才是导致价格偏高的一个原因。投标报价时无法形成充分有效的竞争,轻松中标后供应商也不珍惜协议供货入围资格,不信守承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和集中采购机构也将陷入被动的局面。所以应该通过竞争来敦促企业依法律、依承诺、依合同履行自己的职责。

  因此,本次招标的淘汰率很高,每个标段有效投标总数8家及8家以上的,入围供应商数量按不超过有效投标方总数的60%且不少于5家,也就是说淘汰率将在4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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